第(2/3)页 “我们的情报太少了,匈奴的情报未必准确,我们需要依附于长平侯府,进行更深层次的探查,情报越是充足,我们进行下一步计划才更有底气。” 叶寻闻言点了点头。 忽然,极速驰行的马车骤然急刹。 这时,外面传来了长平侯府家丁惶恐的声音。 “小人该死!小人该死!冲撞了少年!小人该死!” 几人闻言,纷纷动用感知手段“看”向外面。 只见马夫和家丁跪伏在地上不停的磕着头,其武师修为在身依然将额头磕出血,可见其内心之惶恐。 而在两人对面,一名俊俏的鲜衣怒马青年正神色阴沉的注视着两人,而在青年身后,一匹炽阳马正跪倒在马车不远处,显然是被马车所撞。 “你们狗胆不小敢撞本公子!还是我长平侯府的人,谁给你们的熊心豹子胆!是想以下犯上吗!”青年怒斥着两人。 马夫和家丁更加慌乱了,不停的磕着头认错。 正欲出面的安溪在听到“我长平侯府”的时候硬生生的顿住了。 长平侯府的人? 霍公子? 那这青年的身份不言而喻。 卫青外甥,汉武帝宠爱的后辈,霍去病! “身为卫青外甥,修为只有中阶武师,真是废物!”安溪不屑的说道。 其他人没有接话,但心里多多少少也是赞同安溪的话语。 这种出身修为却和马夫相当,不是废物是什么? “磕磕磕,就知道磕头!”霍去病怒极,上前就是一脚踹在了马夫的身上,直接将其踹出十多米之远。 这一幕看的围观百姓心底一寒,也是让车内五名轮回者一阵惊讶。 这霍去病对自己家的家奴出手当真是不留情面啊。 “车内是什么人?”霍去病冷冷的问道,看向一直没有动静的马车。 “回少爷,是……是林客卿的友人!”家丁颤颤巍巍的回答道。 “林客卿的友人?”霍去病脸上的怒容消散了一些,似乎是对林染这位极境武王有所顾虑。 朝着马车的方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。 “把那个该死的马夫带上,我们走!” 霍去病身后的侍从快步上前,粗暴的将昏死过去的马夫提领子提了起来,丢到炽阳马背上,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。 “大人们没事吧。”等到霍去病离开后,家丁这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说道。 “无妨,你辛苦了。” “没事没事,都习惯了。”家丁脸上浮现出一抹惊恐,“我们继续出发吧?” “好。”叶寻应道。 过了一会儿,马车这才继续前行。 远处的小巷。 霍去病远远的注视着离去的马车。 身后的侍从队长没好气的拍了马背上浑身是血的“马夫”一巴掌。 “人都走了,别装死了!” “嘿嘿!”马夫诈尸似的从马背上弹了起来,身躯一阵,身上的血渍顿时散去。 “少爷,小的演的不错吧?” 霍去病给了这厮一个白眼。 “本少爷的脚刚碰到你你就飞出去七八丈,如果不是本少爷反应快附加上气血之力,直接就露馅了,你还演的不错?” (汉时一丈等于二点三米) “啊?”马夫挠了挠头,他演的这么假吗? “行了,你可以滚了,这段时间待在家里不准出门,不准见客,如果坏了本少爷的大事,夷你三族!” “是!”马夫正色点头,几名侍从与他一同离开了。 霍去病微微摇头。 “走吧。” “少爷,我们去哪?”侍从队长问道。 “废话,我一个纨绔当然是教坊司了!” “可是少爷,林大人不允许你碰那些女人,天天去你难道不馋吗?” “哪这么多废话!走了!” “噢……” 另一边,长平侯府,林染的住所。 家丁将五人送到这里便匆匆离开了,叶寻五人待在林染的住所大门前有些踌躇。 就在几人等候之际,仆人走了出来。 “林大人有请。” 几人这才跟着仆人一同来到了后园。 林染瞥了眼他们五人,对仆人说道:“你下去吧,没有我的命令,任何人不许靠近这里。” “是!”仆人行礼后便离开了。 等到仆人消失在感知范围内,叶寻这才带头行礼。 “烛光小队拜见前辈!” “行了,都坐下吧。”林染摆了摆手,示意五人落座。 叶寻五人纷纷入座,但心里都提着警惕。 “你们是轮回殿的吧?轮回殿的家伙就喜欢抱团取暖。”林染冷笑一声,“这次派来协助我的也只是个八极小队,有什么屁用。” 听到熟悉的羞辱,叶寻几人反倒是松了口气。 来之前楚岚就说过了,林染这样的狂傲性格其实很好相处,只要顺着他,就不会有生命危险。 叶寻当即开口表忠心。 “前辈请放心,我们烛光小队绝不会拖恁的后腿!一切行事我们都会以您的意志为第一要务!” 林染挑了挑眉,傲慢的瞥了他一眼。 “觉悟倒是不错。说说吧,你们五个所走的道路和擅长。” 叶寻五人对视一眼,还是叶寻最先开口。 “在下名为叶寻,是烛光小队的队长,走武道和魔法道路的血族体系结合,初入七宫,低阶武王,擅长正面战斗。” “勉强有点用,下一个。”林染懒洋洋的喝了口汉茶,说道。 武道和血族体系相结合,这厮也是想的出来。难怪体内的气血之力带着丝丝阴冷之气。 气血之力是最至刚至阳的力量,里面能有阴冷之气,这个叶寻也是个人才。 “我叫靳柯,走仙道体系,八极上,元婴后期修为,擅长阵法。” “嗤,修仙的无胆之辈,废物一个。”林染不屑的说道。 靳柯:“……” 码垛,你个满脑子肌肉的莽夫! “下一个。” “楚岚,走恶魔体系,八极.中,大恶魔,擅长分析布局。” 林染挑了挑眉,目露惊讶之色。 恶魔体系这条道路他还是头一次见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