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齐不离也发现了,怪不得楼弃百般嫌弃葬神剑却还是要将它留在身边。 这玩意是真好用啊,一刀一个小朋友。 尤其是与黎漾达成协议后,血镰刀比其他的魔族灵器要乖,在齐不离手里也不闹腾,不会用自身带的魔障去勾引对方,就是一个对使用者无害的人间杀器。 齐不离小声自言自语:“应该让再去收几个魔族的灵器,太好用了。” 血镰刀听到有人说自己好用,甚至还更努力了, 魔修被他们慢慢的往城里带,众人的位置在不断的转移,终于从城外打到了城内。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。 庄楚然把血策的头发直接烧了。 不是地中海,也不是秃顶。 他是完完全全清爽干净的小秃头。 如果真的要形容。 就是被兔兔啃了头发之后的楼弃。 第(3/3)页